公告日期:2026-04-22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孔祥云,195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
经济学学士、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西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团武装连战士,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教研室副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审计监察处副处长、处长,江西财经大学副教授,江西华财大厦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财会部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计财处处长、经营管理处处长、办公室主任、金融合作处处长、客户处处长,平安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曾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长盈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华孔子学会孔子后裔儒学促进专业委员会理事。202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任职期间履职概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8 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职期间共召
开 1 次股东会,4 次董事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积极、主动地收集相关 背景资料,做到按时参会,认真参与各项议案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较好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限。2025 年度任职期间,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及其他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一)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4 3 1 0 0 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 会议 任职 参加次数
议案数量 同意 反对 弃权
孔祥云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3 9 9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紧
密协作,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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