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8 19:57:21 股吧网页版
国信证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9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公司”)股份2,136,997,86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20.87%)的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1%)。

持有公司股份 113,656,95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11%)的股东一汽股权
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投资”)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000,0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1%)。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贵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贵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股东华润信托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1%);股东一汽投资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000,0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润信托持有公司股份 2,136,997,86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87%;一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3,656,95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

(1)华润信托:资产配置调整需求

(2)一汽投资:补充经营发展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

(1)华润信托: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52,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一汽投资: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2,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

(1)华润信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

(2)一汽投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6 年 3 月 14 日)。一汽投资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
东,其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系依法承继并严格遵守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
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作出的承诺:“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华润信托

(1)华润信托在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前作出的相关承诺

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华润信托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出具《关
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见等事项的声明、承诺及约束措施》,作出以下相关承诺:

自国信证券 A 股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国信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每年减持的国信证券股份数量不超过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 5%(以下简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价格不低于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减持价格下限”);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任何数量的股份。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