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李进一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会议、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
会议。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的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5 年,本人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025 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电话或 委托出席 实际出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通讯方式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应出席股 股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参加董事 数 会次数 东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李进一 10 2 8 0 0 4 4
(二)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本人参加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会议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表决情况
李进一 审计委员会 8 0 均同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0 均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0 均同意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人参加了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向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就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进行个人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关注公司公告披露情况,了解公司舆情,跟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知情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四)现场工作时间和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调研、主动问询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ESG、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授权事项执行情况等事项进展,积极和中小股东沟通。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资料和信息,真实、全面掌握公司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外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方面,本人审计前后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认真审阅了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并提醒督促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做到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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