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之规定和要求,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2、人员及业务情况
人员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收入情况: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客户情况: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9.16亿元,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行业客户51家。
风险能力:立信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及独立性情况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符合定期轮换的相关规定。
立信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在执行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合理制定并执行了细致、全面的审计工作计划,并就立信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年度审计重点、
预审工作情况、内控审计情况、风险评估、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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