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5-59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
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3、表决议案:《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预重整工
作规范》)的规定,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
庆五中院”或“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预重整期间,公司在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协助下积极开展并完
成预重整各项工作。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
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组协议》)及其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获得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2025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
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 号)、《关于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 号)。
2025 年 8 月 8 日,三圣股份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
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申 224 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 297 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 月 8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管理人召集并定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
午 14 时 30 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 99 号公司 11 楼 1106 会议室召开
出资人组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14 号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2、会议召集人:管理人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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