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60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8 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
圣股份”)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渝 05破申 224 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 297 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
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号)。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三圣股份收到管理人通知,经重庆五中院及债权人会
议主席同意,定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号)。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准时召开。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14 号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一)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债权补充申报及审查报告》,并由债权人会议补充核查债权表;
3、管理人作《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
4、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5、相关人员回答债权人提问;
6、相关人员作最后陈述。
(二)参会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人员包括: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或其代理人、本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重整专项评估机构代表、重整投资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等。
二、本次会议债权核查情况
三圣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持续推进暂缓确认债权及债权人申请变更债权的审查确认工作。并针对新增确认或债权审查结论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发生变化的债权,编制形成《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表(二)》提请本次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具体核查债权情况如下:
1、30 家 31 笔初步确认债权 1.82 亿元,其中包括 2 家 3 笔有财产担保债权
0.81 亿元,28 家 29 笔普通债权 1.01 亿元;
2、1 家 1 笔暂缓确认债权 0.0002 亿元,均为普通债权;
3、38 家 45 笔核减或不予确认债权 0.47 亿元;
4、4 家 5 笔劣后债权 0.04 亿元。
本次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根据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的情况,提请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
三、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截止时间说明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本次会议议程、规则,本次会议设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采取线下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鉴于部分债权人反馈其内部尚未完成表决流程,为保障债权人充分行使表
决权,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7:00。逾期未提交
表决结果的,视为未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不计入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人数。管理人将在前述表决期限届满后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3.1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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