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4)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 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 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 人
(9)2024 年业务收入总额:29.69 亿元
(10)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25.63 亿元
(11)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14.65 亿元
(12)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 家
(13)2024 年审计收费总额:7.35 亿元
(14)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15)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年 已完结(天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 健需在 5%的
华仪电气、 华仪电气涉嫌财务 范围内与华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年3月6日 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仪电气承担
天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连带责任,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 天健已按期
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履行判决)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经公
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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