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史宇-已离任)
本人(史宇)作为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积极联络公司经营层获取公司最新信息,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史宇:198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历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
公室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历任烟台丽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8 月至 2022
年 7 月,历任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总经理助理、The
Natural Pet Treat Company Limited 董事、天津萌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经理;2022 年 7 月至今,任烟台弘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
(一)参加了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5次董事会及1次年度股东会、2次临时股
东会,均为现场出席;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平时注意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了解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本人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并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对审议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与关键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坚持实地调研与会议审议相结合,积极开展现场履职工作,通过多次深入公司现场走访调研,全面了解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等实际情况,为独立、审慎决策提供坚实依据。本人 2025 年度累计现场工作天数为 15 天。
六、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主动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
交流,密切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联系,认真倾听并收集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及时将相关建议向公司管理层反馈并推动沟通落实。同时,本人积极督促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知悉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上市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我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的公允合理性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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