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6)第 0000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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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6)第 000020 号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仙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仙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仙坛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仙坛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仙坛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25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丽敏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益强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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