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8:22:56 股吧网页版
世龙实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江金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江金华)

作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本年度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江金华,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景德镇市煤气公司、海南海口燃气集团工程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上海通达能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上海华通能源公司总工程师,2022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照
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会,认真审议了各项会议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参加次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应列席次 实际列席
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次数

6 4 2 0 0 3 3

报告期内,本人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据相关规定召集并主持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了审慎评估。经考量,公司董事会的规模与构成能够契合当前经营状况、资产规模以及股权结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其职权范围内有效履行职责,未发现存在无法履职或未履职的情况。本报告期,提名委员会查阅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等有关资料,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助力公司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增选非独立董事工作、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为指导,积极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审阅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相关议题,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为公司的重点投资项目、各项业务发展建言献策。

3、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积极参会并认真地审议了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及资料。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主动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展开沟通交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及时了解并掌握各期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对公司内部审计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进展和重点关注事项高效沟通,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曾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亦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针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所有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客观剖析并作出决策,积极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所关注的事宜,并且及时把建议反馈至公司管理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