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刘胜强)
作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规定和要求,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划运作、注重风险防控、促进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参与决策,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作用,切实体现独立董事的价值,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胜强,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会计领军人才,重庆首批会计咨询专家。现任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斯康生物(南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 1 月至今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积极
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会,认真审议了各项会议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根据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参加次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应列席次 实际列席
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次数
6 4 2 0 0 3 3
报告期内,本人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于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召集并主持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审核与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开展监督和核查工作,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对重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年审会计机构及时沟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计提及发放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3、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聘及增选非独立董事等议案,查阅相关资料,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合规背景进行了审查,助力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或选聘工作。另外,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认真考量,认为公司的董事会的规模与构成能够满足公司现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
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会并审慎、客观地审议了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及资料,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加强监督审计履职,通过审阅公司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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