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坚持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的基本情况
毕超,1984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
本人(含本人近亲属)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影响独立性、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我作为独立董事按时、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每次董事会会议前,我会对收到的会议资料进行认真研读,为会议审议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中,我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从专业角度(农药行业)出发,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审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投了同意票。
报告期,我出席公司全部 4 次股东(大)会,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我参加了本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 1 项;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我参加了本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审议议案 1 项;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我主持了本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 2 次会议,审议议案 4 项。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我认真履行了职责,并对所审议事项投了同意票。
2025 年度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议案 3 项,我对审议事项投了同
意票,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参加股东(大)会期间,仔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答投资者问题。通过沟通,对增强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审慎参与决策,对报告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获取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强化监督思维,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审计机构、提名增选董事、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在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后,督促公司及时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行业协会会议、行业专业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沟通,了解公司产品研发及登记情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行政许可及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财务状况等情况,关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变化、行业竞争格局,为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提供财务报表、经营数据、项目进展、会议文件等,详细介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现场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我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一)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同意了公司与关联方四川依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四川依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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