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坚持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云平,196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
四川万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成都万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万方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含本人近亲属)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影响独立性、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我作为独立董事按时、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每次董事会会议前,我会对收到的会议资料进行认真研读,为会议审议做好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充分准备。在会议中,我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从专业角度出发,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审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投了同意票。
报告期,我出席公司全部 4 次股东(大)会,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年度内组织召集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 25 项;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我参加了本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 1 项;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我参加了本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 2 次会议,审议议案 4 项。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我认真履行了职责,并对所审议事项投了同意票。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 3 次,审议议案 3 项,我对审议事项投了
同意票,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通过参加 2024 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5 年度历次股东(大)会、四川辖区 2025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问题,与中小股东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这些工作对于完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基于客观判断,审慎参与决策。对报告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加强监督,聚焦利益冲突关键事项。一是严格把关关联交易,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管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认可;二是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依托审计委员会平台,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审计机构聘用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三是在提名增选董事、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相关事项上,坚持独立判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保障知情权有效落实。坚持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特殊场景履职”四个维度,重点关注披露内容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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