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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0 22:45:12 股吧网页版
002751:*ST易尚关注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212 号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 2020年至 2021 年,你公司以预付货款、预付设备款等名义将公司资金实际提供给控股股东刘梦龙使用,你公司未在相应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2019 年至 2021年,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部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成本确认缺乏依据,导致你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深圳证监局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予以核实、改正,全面梳理刘梦龙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向刘梦龙追偿;对以前年度经营业务开展全面自查,确认各项业务的商业实质,涉及对你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进行更正的,你公司应当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请你公司结合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
情况,充分说明前述违规事实对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充分揭示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风险。

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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