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
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38号)。根据上述情况,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预计有可能将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
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
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报告。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
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鉴于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太”)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太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38号),公司目前存在以下事项:
(一)未披露与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20年至2021年,你公司以预付货款、预付设备款等名义将公司资金实际提供给控股股东刘梦龙使用。你公司未在相应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不准确
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部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成本确认缺乏依据,导致你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预计有可能将被出具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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