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尚:监事会对《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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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
见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年度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出具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兴财光华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23021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
由于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监事会在披露当日凌晨才首次收到审计报告,公司未能及时且有足够的时间核对庞大的财务数据,且在监事会审议时尚未接收到《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签字盖章版的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无法表示意见。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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