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9:51:01 股吧网页版
昇兴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及重要经营活动审议和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
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接
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 2024 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以上会议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 2024 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及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 2 次股东大会、列席 9 次董事会,认真听取会议的议案内容,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规范,报告期内披露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均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对外担保情况

2024 年度,除公司系统内互相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