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保先生
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人,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为: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为: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数额,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和竞价结果,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为: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截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976,918,468 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93,075,540 股(含本数,以下简称“发行数量上限”),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除权限息事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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