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微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微芳,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曾任公
司独立董事;2004 年 7 月至今,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24 年 1 月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均列席/出席了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审议各项议案。2025 年,共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7 次会议,审议了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相关议案等事项。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 2024 年
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并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相关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长优势,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针对公司资产减值、业绩情况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独立、公正、客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参加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渠道,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六)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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