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与津贴方案
(1)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承担的职责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领取董事津贴为税前 10 万元/年,按年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和岗位领取薪酬。
3、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在子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4、上述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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