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振兴)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各项规定,始终秉持忠实、勤勉的履职原则,认真、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法定权利,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素养与独立判断优势,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类事项主动研判、审慎核查,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重点保障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本人自 2025 年 2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林振兴,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厦门大学财务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11 年 12 月起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本人认真自查确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担任该职务的任职资格,未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行政、经营或管理职务,亦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相关工作。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参与经营管理或获取其他不当利益,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亦无其他可能干扰本人独立判断、妨碍本人客观履职的关联情形。综上,本人的任
职情况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慎
地行使了表决权。为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各 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 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起到 了积极作用。同时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6 次董
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0 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林振兴 6 6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林振兴 2 2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组织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认真履行各项审议义务。
根据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本人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对公司的规范发展 提供合理化建议。各项会议内容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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