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3:56:13 股吧网页版
永兴材料: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6-017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全面提升产品质量与深化股东回报机制,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
大化,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号)。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续聚焦“双主业”发展战略,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全球高端装备及锂电新能源的基础母材提供商。公司自成立以来,把握发展大势,聚焦实业,持续创新,特钢新材料业务稳步提升;公司上市之后,在保持特钢新材料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选择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的锂电新能源产业作为第二主业。公司以产品升级优存量,以企业转型做增量,形成了兼顾稳定性与增长性的“特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格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特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推动绿色低碳、智能制造,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特钢新材料业务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关键市场占有率、深化成本管控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研产供销”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全链条协同优化,提质降本增效强化经营韧性,保持了稳定的市场竞争力。持续强化工艺控制和过程管理,
通过不断迭代升级工艺技术,有序推进产学研合作项目,首检合格率、正品成材率等产品质量关键指标持续向好;金属收得率、原料产出投入比等工艺效率指标稳步提升。此外,积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超低排放绿色减碳升级改造项目顺利验收,取得国家级“绿色工厂”及“引领型钢铁规范企业”两项认定,在绿色制造和合规运营方面实现了从地方到国家层面的系统升级。

公司碳酸锂业务持续优化经营模式,实施以“终端龙头、优质正极、特色细分、期现结合”的销售策略,积极推动期现模式,有效提高销售均价,增加经营利润;不断巩固“统一管理、集中采购、性价优先”的原则,对重点辅料采用“以量换价”的招标模式,有效降低重点辅料采购成本,以稳健经营应对行业波动。在稳定经营的同时,将工作重心持续聚焦于全产业链降本增效提质,降低原矿开采费用,提升副产品整体经济价值,提高锂的收率和转晶率,并紧跟最新焙烧工艺发展与设备迭代升级趋势,积极实施锂云母绿色智能高效提锂综合技改项目,打造高端、智能、清洁、低耗、安全、低成本的云母提锂标杆产线,进一步降低综合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此外,公司积极响应锂资源规范化管理要求,推进花桥矿业矿种变更进程,为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4.2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1 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6.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6.78亿元,公司资产质量维持稳定。

二、深化股东回报机制,积极回馈投资者

(一)持续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在充分享受资本市场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实在在地回报投资者。2025 年,公司实施的 2024年度权益分派现金分红金额为 263,859,896.00 元,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金
分红金额为 158,960,637.60 元。按照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现金分红 4.00
元,结合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3.71 亿元,
占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6.07%;

(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更进一步完善员工、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持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