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控制规范”),结合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控制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达到风险可控,以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进一步加强覆盖公司管理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级评估体系,并全部纳入评价范围,持续组织公司本级、子公司及各业务部门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的评价。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永兴特种不锈钢有限公司、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州永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湖州永兴投资有限公司、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美洲公司(Yongxing SpecialStainless America,LLC)、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丰永洲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宜丰县花桥永拓矿业有限公司、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湖州永兴锂电池技术有限公司、永兴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澳洲
公司(Yongxing Special Materials Australia PTY LTD)、赣州永兴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永兴(江西)科技创业园有限责任公司、永兴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
加坡公司(YONG XING MATERIALS SINGAPORE PTE. LTD.)、永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澳洲公司(YONG XING MATERIALS AUSTRALIA PTY LTD)、北京永兴成达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湖州和兴共创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永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宜春市永源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
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对子公司管理(包括境外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具体阐述如下:
1、管理理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用高标准、严要求的运作理念管理公司。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非常重视,认为只有建立完善高效的内部控制才能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条不紊、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2、组织架构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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