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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0:03:33 股吧网页版
永兴材料:独立董事(徐宇辰)2025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系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宇辰,198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
2014 年 1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企业
改革与发展管理中心资深经理,2021 年 10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中国工业经济联
合会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202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商业联合会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2022 年 1 月至今任金洪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6 月至今任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场出席董事会 1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1 次,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行委员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
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无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深层次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对审计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与有效执行,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机构、投资者、媒体和公众反馈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

2、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
对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自觉学习和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规和各项监管规则,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5 天。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不定期走访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远程会议等多种方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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