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马岩,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家林业局跨世纪学科带头人,中国林机协会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
林机协会团体标准主任委员。1975 年 9 月至 1978 年 3 月,任职于哈尔滨照相机
厂;1978 年 3 月至 1981 年 12 月,在哈尔滨科技大学学习;1982 年 1 月至 1983
年 7 月,任教于东北林业大学;1983 年 7 月至 1984 年 7 月,在西安交通大学进
修;1984 年 7 月至 1985 年 7 月,任教于东北林业大学;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3 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习;1988 年 3 月至 2020 年 7 月,在东北林业大学先
后担任讲师、教研室主任、工程中心主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 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 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马岩 3 2 1 0 0 否 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并提出若干合理性建议和意见。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
集人,按时出席了会议,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聘任的 副总经理符合任职资格,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 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审计工作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均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专项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