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所任职务及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标准如下:
(1)总经理 60 万元/年;
(2)副总经理 50 万元/年;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0 万元/年。
2、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绩效薪酬是在经营期内为公司创造价值而获得的激励性薪酬,根据相关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贡献情况而定。为有效激励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可以基于审慎原则按月预发放部分绩效薪酬,并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并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以公司依法制定的激励方案为准。
四、其他规定
1、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薪酬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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