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6 21:52:21 股吧网页版
浙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伟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叶伟勇、夏晓峰、姚瑶、
曹勇奇、曾跃芳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26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2026 年度,公司拟与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总额不超过123,400 万元(含)的关联交易。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等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司,为持有公司下属控股企业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的参股公司或联营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号)。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于 2026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总额不超过 137.22 亿元(含)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农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 0.50 亿元(含);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控股企业、控股企业之间及其内部担保额度为 136.22 亿元(含);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农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对下属控股企业担保额度为 0.50亿元(含)。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号)。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号)。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有效避免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业务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