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公司 ESG 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 略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
会负责制定。 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四十条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 第一百四十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负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出建议,主要职责权限是: 及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主要职责权限是: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
提出建议; 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 提出建议;
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 ESG 事项进行审议及监督,
(五)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 包括目标、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实施、
促并提出报告; 风险评估、绩效表现、信息披露等事宜,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并向董事会汇报;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
促并提出报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为: 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公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和股票二者 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和股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即公司当年实 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即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进行现金 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此外,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 分红,此外,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现金分 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在提出现金股 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在提出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结合的分配方案时,应当 利与股票股利结合的分配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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