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 1%整倍数
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
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合集团”),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1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 506,913,562 股为计算依据,下同)的 0.12%,增持金额为5,577,24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836,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1%;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3,042,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0%,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
2、兴合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
自 2026 年 4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数量(含本次增持的 617,700 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0%,不高于总股本的 1.00%,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10.80 元/股。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兴合集团《关于股份变动触及 1%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兴合集团、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兴合集团。本次增持前,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219,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9%;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2,424,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8%。
3、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兴合集团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增持计划,
2026 年 2 月 11 日增持计划完成,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2,652,1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增持金额为 24,340,798 元(不含交
易费用)。
4、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含本次增持的617,700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0%,不高于总股本的 1.00%。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10.80 元/股。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本
次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6、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兴合集团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计划的相关承诺:增持主体兴合集团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其他主体不参与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股份变动触及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兴合集团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 312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4 月 27 日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