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13 21:15:20 股吧网页版
天际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14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之第(八)项的情形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天际股
份”变更为“ST 天际”,证券代码仍为“00275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无变化,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天际股份”变更为“ST 天际”;

(三)证券代码:无变化,仍为“002759”;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7 月 15 日;

(五)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开市复牌之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10%。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8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之第八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已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
关报表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了相关
公告,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8118888

联系邮箱:tjzhr@tonz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金园工业城 12-12 片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