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二零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公司为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从事场外市场交易;
(二)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应当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涉及所需的原材料等;
(三)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四)期货持仓时间段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期货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五)公司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公司应当具有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公司建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采购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
第六条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套期保值产品现货及期货市场信息收集、研究、分析,制定相应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策略方案;
(二)负责制订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三)负责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职能,包括开销户、交易软件及行情软件账户申请及使用设置等日常管理;
(四)负责期货交易额度申请及额度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开、平仓申请、审核、资金到位等日常业务,交割管理和盘中交易风险实时监控,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五)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交易实施方案,并经审批后执行。
(六)保持与期货公司的有效沟通,协调处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内外部重大事项,并定期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报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七)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第七条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期货操作的资金筹集与使用监督,并按月对期货操作的财务结果进行监督。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审查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三章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条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或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一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商品期货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业务部门根据公司主要原材料或产品的期货市场行情、库存情况,在期货公司等专业机构协助下拟定套期保值方案,在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内,报经公司工作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授权的操作人同根据套期保值方案,通过期货经纪公司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第十四条 业务部门根据现货采购或产品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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