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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6:17:51 股吧网页版
天际股份: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潮州子公司项目建设总投资额
的议案》,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追加投资潮州子公司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在前期竞得的位于潮安区东山湖特色产业园 CA2013-T14、CA2015-T11、CA2016-T05 地块上投资建设陶瓷生产线及陶瓷制品工艺研究中心,该项目分三期建设,目前 CA2016-T05 地块的一期工程已修建完成,但因政府规划等原因,该项目二、三期工程暂未修建。经公司谨慎评估和研究,公司同意与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签订《收回土地协议》,并终止该项目二期、三期工程建设。

经协商,由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代表潮安区人民政府收回公司位于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的 CA2013-T14、CA2015-T11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
退回 CA2013-T14 地块 80%地价款 2011.2 万元及 CA2015-T11 全部地价款 1442 万
元,共计 3453.2 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潮安区人民政府,代表签约方为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具有相应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收回土地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 CA2013-T14 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特色产业基地内,面积26,191.94 平方米,不动产产权证书号:粤(2018)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0720 号。

交易标的 CA2015-T11 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特色产业基地内,面积16,209.64 平方米,不动产产权证书号:粤(2018)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0718 号。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1、乙方同意甲方收回乙方受让的位于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 CA2013-T14地块(面积 26,191.94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解除 CA2013-T14 地
块 涉 及 的 《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 合 同 电 子 监 管 号 为
4451212015B00159),并扣除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即 502.8 万元后,退回该地块已缴出让价款 2,011.2 万元;乙方同意甲方收回乙方受让的位于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 CA2015-T11 地块(面积 16,209.64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解除 CA2015-T11 地块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4451212015B00147),并退回该地块已缴出让价款 1,442 万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持上述收回地块涉及的合同、用地批准文件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退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
3、上述需退回的地价款 2,011.2 万元、1,442 万元,乙方同意在该地块经
政府重新出让后,经财政部门核拨后退回乙方。

五、土地收回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亦不涉及公司股份转让或者高层人士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手方成为潜在关联人。

六、本次收回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将会导致公司前期对该项目的投资情况做出调整,具体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事项对公司 2025 年度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需结合后续标的资产变更登记、补偿款项收款等综合情况而确定。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政策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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