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余超生,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余超生,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06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在广东为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0 年
4 月至今在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律师。曾任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起担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应参加
董事会会议 7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7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4 次,应参加股东大会(股东会)4 次,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4 次。本人无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召集人召集并主
持了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相关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7 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 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2、通过现场办公、座谈、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七)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等,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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