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苏旭东,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苏旭东,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6 月至 2024 年 7 月,担任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4 年 3 月起担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9 月 1 日起担任广东南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会议 7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7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共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4 次,应参加股东大会(股东会)4 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4 次。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
人出席了所有会议,对公司增补、增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对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沟通,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本人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多次交流,加深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8 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