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0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4 年度公
司审计工作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二)聘任程序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容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工作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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