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0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包强作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包强,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兰州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系审计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审计系总支书记、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教授,同时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学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广州九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非上市)监事。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 立董事 本 报告期 现 场出 席 以 通讯 当 委托出席董 缺 席 董 出 席 股东
姓名 应 参加董 董 事会 次 时 参加 董 事会次数 事 会 次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包强 7 1 6 0 0 3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4 年度,本人主持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内部
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监高考核、
薪酬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于公司 2024 年定期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有效支持和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公众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5、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法对相关事项重点关注。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