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陶关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以及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时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拟增补陈伟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候选人简历附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陈伟华女士: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法学教
授,兼职律师。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教师。曾任浙江省竞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校信息化与法治发展研究所所长、校妇联副主席(兼职)。曾获省级教学名师奖、市级杰出中青年法律工作者、市级优秀教师等荣誉。兼任:浙江之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省人大立法专家库专家、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现任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伟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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