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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0 06:11:14 股吧网页版
浙江建投: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079 号
致: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或“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浙江建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本所接受浙江建投的委托,作为浙江建投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已为浙江建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TCYJS2025H0590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TCYJS2025H1323 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TCYJS2025H1545 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TCYJS2025H2029 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及“TCYJS2026H0007 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资产过户情况法律意见书》”)。
除本法律意见书特别说明外,《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资产过户情况法律意见书》中所述的出具依据、律师声明事项、释义、简称等相关内容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上市地为深交所。

1.2.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7.18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1,784,3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7日。因实施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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