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或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浙江建投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以及跨境联动业务的深入发展,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资金风险以及降低拟/已开展的跨境融资业务的融资成本,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集团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为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或等值外币,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限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实施项目 预计最高金额
(等值人民币)
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 15,000 万元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国际信用证 20,000 万元
中国浙江建设国际集团有限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贷款 15,000 万元
公司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银行贷款 10,000 万元
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人民币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如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但在此期间不得新增交易。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
于内控制度不科学或者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交易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程序、交易程序、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制度进行了规范。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执行以锁定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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