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或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浙江建投《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浙江建投,包括浙江建投本级和下属 2 家事业部(金融发展部、工程研究总院)、下属 17 家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浙江建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建产投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建投环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建云采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情况如下: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1.2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3.17%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合同管理、
项目管理、采购与分包管理、法务管理、信息化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合同与成本管理、收入与成本核算、资金
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审计通知要求,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以涉及资产、负债的错报 资产错报≥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0.5%≤资产 资产错报<资产总
占总资产的比例衡量 额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以涉及利润的错报占利润 利润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的 5%≤利润错 利润错报<利润总
总额的比例衡量 额的 10% 报<利润总额的 10% 额的 5%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a、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重大缺陷 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控制措施;
b、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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