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更部分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第 18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
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公司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最近两年不存在“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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