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中国
公开的原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 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1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 范运作》以及《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制订《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 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二)关联人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 (二)关联人如享有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 (三)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
2 (三)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 决时,应当回避;
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无法回避,可参与表决,但必须 (四)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
单独出具声明; 利,必要时要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者专业评估机构;
(四)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 (五)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
司有利,必要时要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者专业评估机构; 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者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
(五)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
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者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 充分的披露。
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
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的披露。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 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
不限于以下交易: 易:
(一)购买、出售资产; (一)购买、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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