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 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 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1 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
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信被执行人;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等机构审议董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事受聘议案的时间为截止日。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等机构审议董事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受聘议案的时间为截止日。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任期 3 年,可连选 第八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任期 3 年,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可以解除其职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可以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届满时为止。 满时为止。
2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
则》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则》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在每届任期中增、补选的董事,其董事任期为当届董事会的剩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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