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耿,1973 年 09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会计学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同时兼任蓝黛科技、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瑞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股份代号:0616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 2020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9 次,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次,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相关人员充分沟通了解议案相关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均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主持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以及内审工作报告和内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参会,对公司年度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事项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核意见。
3、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相关会议,讨论、审查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沟通交流,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提供相关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和审计监督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报告期内,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汇报等,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内部审计部有效开展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并有效运行。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审计事项、及时跟进审计进展情况等,确保及时完成年审工作。在本人建议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围绕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建立了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直接专项沟通机制。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提问,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重点关注事项。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
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