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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9 15:34:08 股吧网页版
蓝黛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03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0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所在行业和区域特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遵循原则

(一)体现个人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符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励与惩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四条 薪酬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负责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证券法务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六条 薪酬构成

(一)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外部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内部董事,指在公司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在公司按照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批准的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因素确定,每月发放。

绩效薪酬,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完成情况以及分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提出方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金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特殊奖励薪酬,是指超额完成当年净利润指标或对当年度经营工作作出特殊贡献时给予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

第七条 公司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

第八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薪酬考核结束后,提出本年度的年薪总额的计提依据和标准,并报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薪酬考核与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重点考核净利润指标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条 考核年度内,如遇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对考核年度公司盈利产生重大影响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核年度的相关经营计划和目标等绩效考核指标。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年度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做出评价意见,测算出年度绩效考核薪酬数额。

第十二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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