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康华专审 B(2026)A12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六年三月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康华专审 B(2026)A12 号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科技”)编制的《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蓝黛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蓝黛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蓝黛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蓝黛科技编制的《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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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Kanghua CPAs 2
重大方面反映了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本报告仅供蓝黛科技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附送: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附件:
1、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良辉
(特殊普通合伙) (签名并盖章)
中国 * 重庆 中国注册会计师:邹欣红
(签名并盖章)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Add:39F,Chongqing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NO.1 Caifu A.V. Yubei District China. 401121 Tel:023-6387092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简介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集团”)是由其前身重庆市蓝黛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蓝黛实业有限公司
系朱堂福、熊敏于 1996 年 5 月 8 日在重庆市璧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共同出资,
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 万元。重庆市蓝黛实业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重庆市蓝黛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计 31 名作为发起人认购,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56,000,000 元,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在重庆市璧山县工商行政管
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关于核准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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