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0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 李明 作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年度任期工作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全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李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英国项目管理硕士,澳洲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中山大学 MPAcc(专业会计硕士)校外导师。先后任亚洲电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任会计部经理、松下电器机电(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豪利士电线装配(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趣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项目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现任东莞市厚威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9次,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每次董事会所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含通讯表决);2024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3次。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4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并专门就审计事项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沟通交流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阅披露信息,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3、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业务发展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管理、运
营、投资、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共审议通过了2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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