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8 20:36:00 股吧网页版
索菱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6 月
1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总裁变更及聘任副
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调整,白新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盛家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盛家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要,经新任总裁盛家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白新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总裁变更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5.00 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 3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65.00 万份。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 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00 万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1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50 万份。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根据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 14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0.00 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5.00万份。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此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