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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20:12:12 股吧网页版
先锋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5-60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4 层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86-1 号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522,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81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330,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3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2,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朱彦颖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513,4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8,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513,4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8,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513,3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8,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513,3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8,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
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513,3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8,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12,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根据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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