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重点关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戴国骏,男,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电
气工程专业,教授级教师,中共党员。曾担任深圳市水务局职员;社保局科员。1998 年 5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教,现工作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任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所长,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负责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8 次,实际出席了 8 次,未出现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况。公司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 3 次股东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均合法有
效,故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专门委员会涉及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2025 年度,本人出席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
出席
委员会名称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2025 年 4 月 23 日 审议《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
审议《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内
2025 年 1 月 24 日
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
2025 年 4 月 23 日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审计委员会 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二季度内
2025 年 8 月 20 日
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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